根据县委部署,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1月底,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来水厂(于2022年1月4日更名为广西扶绥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2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自来水厂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黄建辉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自来水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县自来水厂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整改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县自来水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构建大数据智慧水务为载体,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和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该厂营业总收入、供水量、抄见水量同比增长,产销差率同比减少,水质综合合格率达标,全年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供水安全责任事故。但巡察也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厂班子战斗力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热点难点问题“久拖未决”,内部管理不严格,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运营监管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存在。三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县自来水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书记黄建辉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崇左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激励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县自来水厂负责人表示,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提高站位,全面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紧扣领导带头、责任分解、跟踪督办、社会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等各项措施,全面推动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三是着眼供水事业长远发展,全面推动供水生产服务与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奋力实现“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奉献应有力量。
县委巡察组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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