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  详情

十四届扶绥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魅力扶绥公众号作者:发布时间:2024-08-15 11:17打印分享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扶绥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8月6日至9日,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东门镇、渠黎镇及所辖相关村(社区),县发改局、县卫健局等34个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县委黄建辉同志听取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并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稳中有进,为扶绥县全面建成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贡献了力量。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够;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清廉扶绥建设不够深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监督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有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存在差距,对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务必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全面提升。被巡察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反馈强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运用巡察整改联审联督联评机制,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县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