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二层单位、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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