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投资促进局、地方志办、团县委、妇联等5个单位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县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要求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纠正“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县水利局、投资促进局、地方志办、团县委、妇联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向长期形成的积弊顽瘴开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及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沟通汇报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会议要求,县水利局、投资促进局、地方志办、团县委、妇联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对照自查。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务之急,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全力以赴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要把改善政治生态作为长期任务,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全力以赴配合县委巡察,主动反映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从讲政治、负责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带头查找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真心实意地把此次巡察作为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认真整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落实好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和交办事项,把巡察工作的要求转化为事业发展的动力,为全面建成全区县域经济第一强县作出贡献。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县水利局、投资促进局、地方志办、团县委、妇联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3月17日至6月1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878748416,工作日8:00—12:00和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扶绥县新宁镇岜尧路49号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转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32199。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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