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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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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完成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反馈

来源:县委第三巡察组作者:冯光英发布时间:2022-03-10 11:46打印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1月底,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水库移民和易地安置中心、中东镇思同村、新灵村、新宁镇那宽村、塘岸村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县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3个单位4个村进行了“一对一”巡察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黄建辉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单位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整改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单位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贯彻中央及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职责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危房改造、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国之大者”对本单位工作的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紧盯廉洁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三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期间,县委第三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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