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组长,你快来看看!”狭小的办公室中,巡察组的同志正在埋头翻阅新宁镇渠那村的山林、鱼塘承包合同等材料,瞬间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资料显示,渠那村300多亩的集体山林以及4块鱼塘,对外承包多年,已有很长时间没有收租金,而且部分山林长期被村民侵占。”
“集体资产长期流失严重啊,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经验丰富的巡察组组长眉头一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经过反复研究,巡察组决定第二天到这该村实地走访,并立即制定巡察走访计划。
第二天一早,巡察组就分为两组,分别前往新宁镇政府、渠那村,一组前往新宁镇政府,调取该村的三资账目以及相关合同材料,并与镇包村领导、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谈话了解情况;另一组赶往渠那村,走访上下屯群众及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谈话。
进一步了解到该村共发包了4块集体土地以及6个鱼塘,山林土地一次发包30年,被村民侵占后,租金一直未收回;鱼塘发包10年,合同签订之后,有部分鱼塘以山林土地承包不交租金为由,村委多次催要租金无果。
巡察组立即联系新宁镇纪委,到渠那村实地走访,联合开展调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新宁镇纪委。
农村集体“三资”关系村民及群众利益,对脱贫攻坚工作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县委第一巡察组始终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违规处置、侵占侵吞、收益流失等问题,规范了管理,盘活了“三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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