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日前,扶绥县地税局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开展集体约谈。局党组书记陈小兵、纪检组长潘建平分别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
该局党组书记陈小兵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是前提,纪检组负监督责任,是保障。强调落实主体责任是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政治纪律,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要知责、明责、尽责。以强有力措施常抓严抓深抓,严于律己敢于担当,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引向深入。二要严肃主体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压力传导机制,把纪律问责挺在前面,把作风强责贯穿始终,把绩效考责作为重要手段。三要牢牢抓住“两个责任”落实不放松,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上率下,敢于问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效、新进展。
该局纪检组长潘建平强调,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正视地税系统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要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把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及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予以厘清,以明确责任,促进履职尽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三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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