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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扶绥县纪委监委作者:发布时间:2025-01-26 10:39打印分享
202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节日氛围,推动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扶绥县柳桥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程钢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时任南宁新江至扶绥一级公路扶绥县段工程建设办公室综合组组长程钢,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承揽项目建设、款项拨付上提供帮助,在春节前多次违规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礼金共计4.5万元和礼品价值1500元。2024年10月,程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扶绥县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苏芳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时任南宁新江至扶绥一级公路扶绥县段工程建设办公室生产组工作人员苏芳,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项目立项、报批上提供帮助,在春节、中秋节前多次违规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礼金共计1.8万元和购物卡价值6000元。2024年7月,苏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扶绥县中东镇财政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黄万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5年,时任南宁新江至扶绥一级公路扶绥县段工程建设办公室财务组组长黄万刚,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项目资金审批、款项拨付上提供帮助,违规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礼金1万元。2024年9月,黄万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扶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李建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时任扶绥县扶南二级公路建设办公室、南宁新江至扶绥一级公路扶绥县段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建美,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项目计量审核、审计结算上提供帮助,在春节、中秋节前多次违规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礼金共计2万元和价值4.69万元的礼品、购物卡。2024年7月,李建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期间,以人情往来为借口收受工程老板礼品礼金,折射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明不正之风滋生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容易滋生反弹。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全县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必须牢记节点为“考点”,清醒认识不正之风的危害,从小事小节做起,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到过节不“失节”,慎始慎初、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上带好头、尽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以贯之持续纠治“四风”,逐级压实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毫不松懈抓好本单位正风肃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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