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党组建立了沟通协调会商工作机制,通过与监督单位党组织定期会商、通报重要情况、联合排查线索等工作模式,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精准提出监督意见。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印发《纪检监察组与党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定期沟通会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纪检监察组与各党组织每年年初、年末与监督单位党组召开一次沟通会商会议,每月与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一次,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涉及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监督有“辣味”、支持有温度。
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围绕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会商。在召开会商会议前,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组内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民政、扶贫、退役军人安置等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准确把握2021年监督单位工作重点,纪检监察组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退役局等党组织会商分别提出20个方面的工作要点。
“建立党组与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是为监督单位党组负责,也是为我县农业农村局领域改革发展负责,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会商会议上,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发挥好与党组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的作用,在做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同时,通过蹲点监督、“体验式”监督、督促落实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等方式,实施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监督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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