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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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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院纪检组:为干事者尽责,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本站作者:方兆增发布时间:2021-03-31 16:44打印分享

“经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反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方某等5人隐瞒证据、滥用职权的问题不属实。今天,我们在这里为方某等5人澄清正名……”近日,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县人民法院召开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报会。  

2021年1月18日,扶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扶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方某等5人隐瞒证据、滥用职权等问题。扶绥县纪委县监委转交由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取相关案件材料、谈话函询、与信访人求证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举报不实。为消除干部顾虑,扶绥县纪委监委指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方某某等5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员召开通报会,为方某等5人澄清正名。

“这次澄清,正值扶绥县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关键环节,这不仅是为我们5人名誉正名,也是给扶绥法院担当作为的干警正名。”该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工作中将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这是扶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一个缩影。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者给予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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