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  详情

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扶绥县依法整治“两违”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19-07-13 09:36打印分享

今年以来,扶绥县政府严格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力量,健全机制。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指挥长的依法整治“两违”工作指挥部,从住建、国土、市场监督、市政、司法、新宁镇政府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法制宣传组、现场拆除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舆情监控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小组;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宣传动员,依法处罚。通过媒体专栏、举报热线、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整治“两违”的舆论氛围。指挥部下设的法制宣传组每天都对“两违”户进行入户宣传,动员“两违”户主动搬迁和拆除违建物,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对不配合工作的“两违”户进行行政处罚。截止20196月,法制宣传组1039人次、车辆278台次。

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县纪委、县政府办召集属于公职人员的违建业主召开违建整治座谈会,提醒并督促公职人员按照时限自行及时拆除违规建设的建(构)筑物。

部门协作,严肃查处。全面摸清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数量,健全完善违建档案,做到有的放矢。县住建局认真履行拆除“两违”的执法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城乡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行查处城乡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行为;县城管队、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发挥了联合执法的效应。在“两违”工作中未出现黑恶势力威胁、干扰 “两违”工作和煽动群众不配合“两违”工作的情况。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组织5次集中拆违,拆除违建户19户、61间共12714平方米,其中进行集中拆除的6户、20间、8366平方米,自行拆除的13户、41间、4348平方米。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