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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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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镇:“三重一大”制度强化纪律监督

来源:东罗镇纪委作者:黄小鹏发布时间:2021-03-31 17:14打印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东罗镇纪委强化监督责任,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监督。

强化监督促廉政。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内容涵盖“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和落实等情况以及下月主要工作安排、重大财务支出的情况。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纪委必须派人参加会议。列席会议人员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部门人事调整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合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今年以来,镇纪委共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15次,提出监督意见17条。

强化管理立规范。为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采取分级分类方式将部门“三重一大”按三个等级进行分级分类扁平化管理。要求部门结合政策调整和重点工作变化的实际,对“三重一大”分类目录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研判各自存在的共性、苗头性问题和解决办法。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到部门检查制度。

强化程序提效能。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督察,在程序上,注重操作,明确督察内容、督察程序和督察纪律;在督察对象上,注重针对性。针对已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制定不同的督察计划和内容。注重实效性,紧抓重点环节进行督察;坚持每季度对本镇“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察一次,实现督察制度化、提醒常态化。今年以来,先后对镇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效能建设、干部作风等进行了4次集中督察,对1名一般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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