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为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强力推进兜底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连日来,昌平乡组织民政办、包村干部、村干部等多举措开展做好农村低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加强对象排查。加大排查力度,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数据比对,并与对比结果进行排查。特别是对2019年度双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100元的未脱贫人口、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监测人口以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又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范围的人员,进行逐一重点排查,并实施对账销号制度,救助一户销号一户。1-4月,该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3户11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746人,占低保人口的63.54%。1-4月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6户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8人。
强化标准衔接。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衔接,农村低保标准上年度15%幅度提高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国家、自治区脱贫摘帽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1-4月共发放低保金1032884元。
改进工作方式。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动态核查机制,采取核对平台“线上”核对和入户调查“线下”核对相结合。“线上”推进无纸化审批改革和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改革,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村、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手机“刷脸”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同时“线下”开展深入调查,组织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进村入户调查核实,走访低保、特困家庭,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
推进专项治理。该乡严抓低保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低保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检查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患者以及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脱保”“漏保”问题;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加强管理服务,跟踪核查家庭财产、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该乡1-4月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5户8人,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
图为工作人员走访低保、特困家庭
图为工作人员走访低保、特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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