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12月19日进驻山圩镇,对山圩社区、渠透村、那利村等8个非贫困村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联络组,全力配合。镇党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络组组长,被巡察的8个村支书为组员,负责日常协调保障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通知被谈话人员,提供谈话场所等,全力配合巡察工作。
召开动员会,强势宣传。12月19-20日,巡察组分别到8个被巡察村召开动员会,被巡察村(社区)“两委”干部、屯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同时,在各村设立巡察举报箱8个,张贴巡察公告72份,增强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严明纪律,接受监督。巡察期间,要求村“两委”干部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做到坚守岗位、随叫随到,按照巡察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直面问题,坚决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将巡察工作作为改进工作和提升能力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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