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风采 >  详情

东门镇: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来源:东门镇作者:黄康璐发布时间:2018-12-28 15:37打印分享

临近元旦、春节,为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东门镇纪委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扶绥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精神。

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该镇党员干部凡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须填写《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喜事申报须提前一周,丧事及时申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以备组织备案,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落实责任承诺制度。该镇印发《东门镇进一步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有关规定》,并要求全体镇级、村级党员干部签订《东门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党政纪责任追究。

严格查处违纪行为。该镇纪委适时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并重点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操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操办事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