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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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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 强化执纪问责守护村集体“三资”

来源:广西日报作者:陈松杰 蓝天霓发布时间:2024-12-30 10:17打印分享

“此次清退会,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会严以律己,履职尽责,不越红线……”近日,扶绥县纪委监委在渠黎镇渠新村召开现场清退违纪款暨警示教育会,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方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渠黎镇渠新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某、村民小组长黄某某等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经查,吴某某和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造劳动工单、工资表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最终,吴某某和黄某某受到相应的处分,违纪款6.5649万元退还到村集体账户。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紧盯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蹲点督导机制,与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充分发挥“协作区”合力办案优势,以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守护村集体“三资”安全。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批评教育13人,清退违纪款38万余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将清退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现场,在清退现场上通报案情、现场警示教育与会人员,充分发挥以案促警、以案促治作用,让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清退违纪款暨警示教育会3场次,受教育80多人次,通报典型案例8期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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