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扶绥县召开2021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有关单位党(工)委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县委书记黄建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县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16位党(工)委书记对2021年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其中,直属机关工委、公安、卫健、空港管委会等4位党工委书记采取书面述职)。大家交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认真听取县委书记点评意见,查找分析不足,找准下一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方向。
会议设置了民主评议环节,与会人员根据平时表现、工作实绩、现场述职情况,现场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评议表包括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会议要求,要坚持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全县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忠诚履行职责,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不断完善“三不”一体推进制度机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深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要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教育医疗、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用力用情解决好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严厉惩治那些对扶绥战略前景漠不关心的、对职责使命不放在心上的、对纪律规矩不遵守的、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干部和行为,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扎实推进清廉扶绥建设。要把清廉扶绥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战略抓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切实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务必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珍惜手中的权利和职责,在“严”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动脑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实现扶绥县“提速增量、晋位争先”的年度目标和建成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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