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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从“一张纸”转变为“一堂课” 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来源:本站作者:唐卫红 李增艺 李敬哲发布时间:2021-05-28 11:50打印分享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谢某某同志进行立案审查……” 近日,扶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潘建华带队到中东镇中东社区组织召开的村级干部侵占集体资金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会议上,宣布对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谢某某等6人进行立案审查决定并进行警示教育,引起较大反响和震慑。

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现场


据了解,谢某某等6人在担任原社区领导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以发放统筹为名侵占集体资金,2021年4月,被该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后,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刚到任及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及时给村(社区)“两委”干部打打“预防针”,发挥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作用,促进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积极履职尽责,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种教育方式就像给夏天干旱的土地带来了一场及时雨,过去虽然也会看一些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但涉及的人和事都离我们比较远,而现在,曾经一起工作的同志被立案,对我触动很大,看来还是得多学习村民自治条例,敬畏党纪国法。”中东社区一新上任的社区干部会后谈到。

县纪委监委领导结合典型案例办理结果,现场向社区党员干部讲解案情、剖析违纪根源


当天,该县纪委监委还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参观了精心制作的扶绥县村级干部侵占集体资金典型案件宣传专板,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办理结果,现场讲解案情、剖析违纪根源,讲授专题党课。

“今天的活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深感触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以这些案件为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社区党员”。在场的一名党员干部发出感慨。

“立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的重要阶段,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根据案情和单位实际,以召开立案对象所在单位党员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宣布立案决定,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程序的公开透明,还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精准预防,起到警示作用,让党员干部相互监督、相互帮助。”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为重点的“六个一”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下一步,扶绥县纪委监委将以立案决定宣布为契机,在11个乡镇132个村(社区)继续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将立案决定由过去单纯的“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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