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扶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分办处置的规定,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充分挖掘问题线索的重要信息,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一是归口管理,统一登记。对上级交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巡视巡察反馈、公检法及行政执法部门等执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案管室管理,实现“多头转交、一室统管”。案管室对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专人管理,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都得到管控。
二是分层合议,精准分流。将受理的问题线索分办流程加以明确,经案管室、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三级研判并签批转办意见,经委主要领导审批后,转相关承办部门负责核查,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质量及效率。
三是完善台账,跟踪督办。案管室采用电子台账和手工台账两种方式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编号,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流转有痕、去向明确、监督及时。案管室每月月底及时整理台账,疏理办理情况,通过书面督办、电话催办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处置。
四是排查起底,专项清零。起底2018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对256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排查,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落实承办部门、明确办结时间,确保每一件未办结问题线索全部处置。
2018年1月-2020年9月,扶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共受理问题线索669件(含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3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5件),其中上级转办173件处置率达100%,办结率达91.3%。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a>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