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扶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邓文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坚守“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一、强化“两个维护”的执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新时期、新职责、新使命,给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提出新要求。一是抓好全员培训。把抓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讲话精神作为政治责任、科学制定全员培训规划,通过多种途径推动全员培训常态长效,一周一个小专题,聚焦专题内容进行交流发言。通过学习淬炼思想,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提高政治能力、斗争能力上。二是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深入学习武装头脑,促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三是从严管理,激发活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能干事、不出事。
二、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坚持高擎反腐利剑,精准有力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深挖细查、严惩不贷,不断强化震慑效应。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活动,打造“铁案工程”。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坚持靶向治疗,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查处各类风险尤其是地方债务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调集力量、集中攻坚,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三、强化“不能腐”的约束,扎牢制度笼子
精准有效开展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做好案例指导、难点解答,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作风飘浮、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用足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真正破除制度机制弊病,堵住管理监督漏洞,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的监督,通过总结案件,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大战役”“五场硬仗”“八大行动”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脱贫攻坚先锋队”,深入各乡镇护航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牵头部门围绕看病难看病贵、教育公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抓好警示教育
选好用好典型案例,统筹运用案情通报、忏悔反思录、警示教育片等载体,把最突出的危害、最值得警示的教训总结出来,增强针对性、说服力。把警示教育与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在县委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以“两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两队伍一讲堂”(党纪党规辅导员和法律法规宣传员两支队伍、法纪讲堂)的作用,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预防。以案明鉴,以案促改,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开展“陈英案”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县乡全域延伸,向村(社区)覆盖,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确保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现代文明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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