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存在问题请你们及时整改,并且要切实履行行政职能,严格依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这是扶绥县纪委监委针对该县水利局在整治非法采砂工作存在执法不严、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该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也是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张纸”变成“一项制度”,倒逼各单位担当尽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明确监督职责定位,在充分发挥监督“治未病”第一职责的同时,贯彻落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防微杜渐”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精准监督、定位监督作用,用好用活监察建议。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原因分析,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负有管理权限的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明确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函告纪检监察机关,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形式责成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
同时,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 实行留痕管理,适时对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始终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6份,提出监察建议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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