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扶绥要闻 >  详情

扶绥:严查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本站作者:方兆增 韦薇 黄卫芳发布时间:2019-09-25 09:20打印分享

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找准查实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力求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8月,该县共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2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5次共31人次。
    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理论专题学习会、“固定党日+”活动、专题工作会议、集体谈话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测试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夯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理论和政策基础,把开展好专项斗争当作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的具体表现,把扎实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与纵深推进相结合,聚焦“办案”“打伞”“治乱”“断财”,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网”“伞”不清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全面排查,对标立行整改。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问题反馈,该县纪委监委从政治站位、工作部署、工作作风等方面梳理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问题,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检查,形成负面整改清单。同时根据查摆问题具体表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在对标对表做好本部门问题整改的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力用心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严格执纪,强化通报曝光。在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中,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走过场” 、“做虚功” 、“假把式”等问题优先查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严重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持续释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为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在扶绥清风网站增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曝光专栏,截止目前发布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22篇,其中县本级涉黑涉恶的典型案例2个,转发崇左市通报涉黑涉恶问题3批次8起9人。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