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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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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召开述职评议会 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本网站作者:韦立媛发布时间:2018-02-06 09:18打印分享

2月1日,我县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在县党政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罗彪主持会议,崇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市领导到会指导。

会上,龙头、新宁等1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以及县公安局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教育党工委、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县人民医院党委、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分别就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逐一述职。

罗彪逐一对各基层党(工)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了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点评。指出了部分乡镇存在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抓得不够紧、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较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罗彪强调,一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三要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力,把每一个党组织都建设为坚强战斗堡垒。四要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清风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2017年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汇报会。累计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汇报52人次,听取乡镇纪委书记、纪委派驻机构组长汇报110人次。二是狠抓监督执纪审查,提出优先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和优先处置村屯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三个优先原则”。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达到3600多人次,开展第二、第三轮巡察工作,对2个乡镇和20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4个,较好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三是针对某些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共30人次,约谈相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38人次。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升,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扶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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