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扶绥县召开纪委监委与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布置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邓文杰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延续纪委监委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组建的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对党员和行使公权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监委会要延续原来监察局与行政执法部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的职责,认真履行、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二要建立完善纪委监委与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制度。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工作量大,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的执法中,要将执法的结果向相关单位或乡镇及时报送。对违法违纪的人员和党员的信息报送问题,各个执法部门每个月要及时把违法违纪的人员和党员的信息报送给政府部门和纪委监委,以便对相关的监察对象和党员进行查纠问责。三要强化督导查办,督促相关部门问题整改。对于违法违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职人员,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公职,要按有关规定停止发放工资。发现未及时停发的,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对相关单位涉罪公职人员应停发工资而未及时停发的,督促纠正,追缴多发放的工资,并对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厉问责。四要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做到“阳光扶贫”。对于涉及到扶贫领域的职能部门,要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扶贫政策,根据本单位实际的扶贫项目,发放扶贫资金,建立工作台账,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发放的资金有据可循,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会议要求,参会的各单位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并传达好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会议的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各派驻纪检组组长要督促检查所负责的单位要落实好此工作机制的实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邓文杰,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吴生政、唐诘汶,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检察院、农业局、住建局等2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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