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月17日,扶绥县委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县科技局和县市政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县科技局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县委组织部,违规任用局中层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党员不足额缴纳党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县市政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各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不足额缴纳党费;党的领导弱化,队伍管理松散,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二层机构财务管理不严,存在私车公养,差旅报销、公务接待不规范等现象。
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逐项逐条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开门公开整改,坚持以公开整改促进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县科技局和县市政管理局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讲话,表示要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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