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月16日,扶绥县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扶绥中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扶绥中学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贯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退休党员不足额交纳党费问题突出;工会不按期换届;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弱、措施少,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没有认真整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联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和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制度;“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报账制度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力,没有聚焦主责主业,为侨胞争取的政策和支持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到基层调研走访不多,对基层侨联指导少。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逐项逐条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开门公开整改,坚持以公开整改促进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扶绥中学、县侨联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讲话,表示要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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