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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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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多举并进确保巡察出成效

来源:本网站作者:黄广顺 吴丽娟发布时间:2017-12-14 10:14打印分享



自今年10月下旬开展第三轮巡察以来,扶绥县委6个巡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特征,明确巡察内容,严格工作程序,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成效显著。

明确巡察内容。各巡察组分别对县住建局等12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在巡察内容上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群众工作生活纪律、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部署等方面进行巡察。

活用巡察方式。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向同级检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巡察方案、相关表格,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等。进驻被巡察单位后,通过召开会议,在无监控区域设立信访举报箱,在工作权限内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巡察了解情况。巡察组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巡察进展情况,遇有特殊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通过召开动员会、通报巡察任务、专题汇报会、座谈会,民主测评、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谈话讯问、现场查勘等方法,对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最终形成巡察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严明巡察纪律。县委要求巡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用严的要求,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止12月13日,扶绥县委6个巡察组在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共召开各类会议32次,走访党员干部156人次,初步掌握被巡察单位工作中存在148个问题;巡察中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正按规定和程序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


图为扶绥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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