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的“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重要举措,采取“三抓好”措施,强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有效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抓好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派驻机构人员。县纪委常委会根据原先各县直单位所配备纪检组长人员结构特点,通过与他们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每名纪检组长的思想动向,按照双向选择、选优配强、人岗相适的原则,做好派驻机构人员的选配、补充等工作。今年6月底,全县15家派驻机构在落实人员编制60个的基础上,已有30名成员到岗就位,其中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15人,新进入纪检队伍2人,进一步优化了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为帮助派驻机构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县纪委采取组织外出培训,以案代训、专题教育培训等来提高派驻机构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截止今年6月,全县共设立15家纪委派驻机构(其中设有14家派驻纪检组和1家纪工委),每个派驻机构配备4个行政编制配备,负责监督5—7个不等的单位,这标志着全县党政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抓好组织协调,落实派驻机构办公条件。县纪委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及各驻在部门,确保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有效落实。2016年5月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召集驻在单位领导与派驻机构成员见面,并就落实派驻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做出部署安排。县纪委书记亲自听取各派驻机构关于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协调驻在单位领导,解决相关问题。截止6月底,全县15家驻在单位均为派驻机构落实办公室,并全部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10月12日上午,15家派驻纪检组全部揭牌,为派驻机构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抓好重点指导,迅速打开派驻工作新局面。县纪委书记定期组织召开派驻纪检组工作座谈会,对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派驻工作问答》,为制定相应的派驻工作规则制度打下基础。明确各派驻机构以检查各驻在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情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排查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等为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切入点,通过与驻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扶贫结对帮扶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对存在瞄头性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适用情形、处置方式,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据统计,1-9月,15个派驻机构共排查出70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廉政风险点865个,制定防控措施792条;开展个别谈心谈话提醒259人次,集体约谈提醒840人次。7月中旬,县纪委协调派驻机构和委局各职能室对派驻机构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9个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转立案9人。有效打开工作局面、实现精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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