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为促进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县纪委审理室一方面提前介入审理,加强指导违纪案件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工作,促进规范准确高效查处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在人少案件多的情况下,集中力量,规范程序,快速审理,严格审批,高效审结。2017年9月份共审理批复案件49件。
统一思想,分析应对。针对违纪案件问题,县纪委审理室认真统计案件数量、分析案件类型,召开室务会对不同的违纪案件类型,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错误事实定性、适用条例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根据类型确定审理方向。
加强沟通,提前介入。受理案件前,主动与组审查对接,提前介入审理,对线索核实、证据收集问题、错误事实定性、适用条例提出建议;受理案件时,当面检查案件材料,并向审查组指出问题及提出补充建议;符合条件的,当面审理,并向审查组指出需补充的证据。
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根据审理实际,将审理室三名同志划分职责,分别负责材料初审接收登记、事实证据材料定性审理、审理结论反馈沟通等三个方面,各司其职;并将审理后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讨论后,三人协作草拟报告,提交室务会,经过全员共同努力,达到准确高效审理违纪案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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