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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本网站作者: 许精韬发布时间:2017-10-16 16:05打印分享

10月13日下午,扶绥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巡察业务培训会,会议回顾总结了前两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精敏宣读巡察组分工安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邓文杰作动员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吴生政主持了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业务辅导会。

此轮巡察明确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各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是否抓好自查看纠、是否做好整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进行。

此轮巡察要求要做好四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吃透精神,领会精髓,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巡察。二是各巡察组要认真总结前两轮巡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巡察内容要突出,巡察方式要灵活,共性问题要找准,个性问题要挖深,以小见大,由表及里,找出问题根源,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三是各巡察组要做好周密安排,制定好巡察方案,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四是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要将“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巡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巡察业务与人员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在巡察期间,要坚持巡察人员社会交际报备制,对有打听巡察情况的要做好登记。巡察人员要善于学习,严实作风,严守纪律,切实担负起县委的重托,树立良好形象,坚定不移地完成县委交付的巡察工作任务。

据悉,扶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6年11月19日成立以来,始终坚定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核心,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截止目前,已开展两轮巡察,先后派出12个巡察组对24个单位(其中乡镇4个,县直单位20个)开展巡察,已对24个单位进行巡察反馈,共发现各类问题258条,其中建议被巡察单位自行整改210条,移交问题线索48条(其中向县纪委移交44条、向县组织部移交3条、向县人社局移交1条)。

本轮巡察县委共组建6个巡察组,对县文体新广局、扶绥中学、县住建局、渠黎华侨林场、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市政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糖业办等12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10月9日—11月20日,分三个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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