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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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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1-4月份乡镇纪委办案大幅提升

来源:本网站作者:赵成孝发布时间:2017-05-11 11:39打印分享

 今年1-4月份,扶绥县11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5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01.51%,实现大幅提升,其中最高1个乡镇增幅达800%,2个乡镇增幅达600%。该县主要做法是:

注重责任落实,实行定期汇报。该县实行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履职情况汇报制度,通过定期汇报,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今年以来,各乡镇党委书记就十八大以来本乡镇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以及2013年以来本乡镇党员违纪未受处分的排查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根据汇报的情况、数据分析,提出“三个优先处置”原则,即优先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和优先处置村屯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为乡镇纪委办案指明了方向。

注重检查指导,激发工作动力。为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该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带领下,组成3个检查指导组,分别到各乡镇就乡镇纪委“三转”、执纪审查、问题线索排查、运用“四种形态”、村(屯)财乡(镇)管等工作开展检查指导,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同时,安排3名县纪委常委分别联系指导3个查办案件工作比较滞后的乡镇纪委,要求每月至少1次深入到联系乡镇,对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注重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针对乡镇纪检干部新手较多、业务不熟等实际,去年7月份乡镇纪委班子换届后,县纪委组织新一届乡镇专职纪检委员分批集中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培训,参与信访接待、问题线索核查、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工作,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年底,组织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4天的专门培训。县纪委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参与和协助查办案件,同时采取“一对一、一带一”等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指导,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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