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绥县通过抓思想认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和质量效果到位,有力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2013年1月到2017年5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宣传教育类及通报曝光类信息,报纸类共782篇/次,其中国家级11篇,自治区级122篇,市级422篇,县级227篇。网站类达1284篇/次,其中国家级网站256篇,区市级网站520篇,县级网站508篇。
思想认识到位。该县纪委坚持把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报送融入到纪检工作的全局之中,做到围绕中心不偏题、服务大局要及时,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新措施、新经验、新方法。创新实行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情况汇报会制度,每周一定期召开周汇报会,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汇报内容之一,每次汇报会选取若干个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代表本乡镇、本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一周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人员配备到位。该县纪委建立本委局、县直单位、乡镇三级联动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纪检监察信息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名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专职信息报道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纪检监察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序开展;该县纪委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带头撰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信息,以上率下,带动和激发各乡镇、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撰写信息的热情。
制度措施到位。制定了《扶绥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的报送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各级纪检监察刊物(网络)和新闻媒体全年上稿总任务数,按照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扶绥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采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采用任务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县纪委班子成员、各职能室、各乡镇、各县直单位,把该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具体的量化管理。
质量效果到位。在撰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息内容上,注重抓重点,撰写反映中、区、市纪委重大部署,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展示亮点。在要求上,做到信息数据准,内容实,报送及时。在形式上,实行三审制度,即科室主任审、分管领导审及主要领导审,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质量和效果。该县纪委还实行“定期通报约谈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做到“每周一浏览、每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一约谈”,县纪委信息中心每月对各职能室,各乡镇、县直单位纪检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纪委常委会,每2个月进行1次通报,针对连续2个月党风廉政建设信息上报数量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乡镇和单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亲自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层层传导压力,有力促进了纪检信息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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