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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纪委:在全县大会上通报两起科级干部违纪案件

来源:本网站作者:许精韬发布时间:2017-04-11 08:40打印分享

 2017年4月10日上午,扶绥县纪委在召开全县“美丽扶绥 宜居乡村”活动动员部署暨全县2017年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通报两起近期立案的科级干部违纪案件,通报情况如下:

  一、渠旧镇党委宣传委员农桂华同志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2016年9月,组织安排农桂华同志到崇左市质监局跟班学习(时间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2017年2月17日起,农桂华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市质监局下文要求其提前结束跟班,回原单位工作。农桂华同志对县委组织部多次电话联系置之不理,未回原单位上班,无故旷工达12天。2017年3月,县纪委对农桂华同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二、东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陆庆春同志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陆庆春在任扶绥县东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2017年1月至3月累计旷工14天,且经镇领导批评提醒后,仍不改正,影响恶劣。此外,陆庆春还存在对此前担任渠旧镇政府副镇长职务离任后经手的公务拒不办理交接手续问题。2017年3月,县监察局对陆庆春同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在全县大会上进行通报,是该县纪委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纪律教育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底线的做法;同时也强烈表明该县县委、县政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的“六个从严”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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