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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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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学深悟透工作规则 筑实监督执纪“防火墙”

来源:本网站作者:赵庆裕发布时间:2017-04-07 16:09打印分享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颁布以来,扶绥县纪委及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措施,推动《规则》落地生根。

细学深研,提高纪检干部“免疫力”。强化从学思践悟上全面领会《工作规则》,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下发文件、上传微信、出宣传版报、召开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对《规则》全文九章57条内容,逐字逐句学、结合工作实际学,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照《规则》,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争当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

严明规程,戴上执纪监督“紧箍咒”。坚持把《规则》作为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牢固树立“重程序就是讲政治”的理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流程,严守执纪审查、巡察、信访、保密等工作纪律;找准风险点,扎紧制度篱笆,探索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持从严律己,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管好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权限;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机制,用好“四种形态”,预防和减少纪检干部犯错,切实防止“灯下黑”。

学用合一,筑实监督执纪“防火墙”。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坚决杜绝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现象发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以实际行动努力建设一支组织放心、群众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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