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村级纪检监督组织建设。在全县各村(社区)成立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拓展纪检监察工作“探头”和“电子眼”,共聘请396名村级纪检监察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和颁发聘用证书。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及“村(屯)财乡(镇)管”、村务公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抓好“村(屯)财乡(镇)管”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建立“村(屯)财乡(镇)管”智能监控平台,给各乡镇配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要求全县所有村屯的集体资金都要存放在县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对公账户,通过监控平台,乡镇纪委可以随时掌握账户资金的变动情况,实现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有效监控。
抓好村干部廉洁档案建设。对全县11个乡镇 132个村委会(社区)853名村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设立工作台账。以“一本管三年”为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村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监管。通过查阅村干部廉洁档案,可以为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出具廉洁审查意见提供重要参考,将为村级换届选举发挥政治审查功能。
抓好“村级惠农政策资金资源资格阳光评议”制度建设。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补助补贴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建立“村级惠农政策资金资格阳光评议”审批制度,由申报对象在会上陈述申报理由,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和其他申报对象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表决,依次报镇评审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审后最终公示确定,从制度上源头上堵塞了涉农惠农政策资金资格审批漏洞,避免了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杜绝了“人情补助”、“关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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