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上午,扶绥县纪委组织召开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职情况汇报会。县工商局、住建局、卫计局、教育局四个单位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了2016年度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的履职情况。
汇报会上,四个单位的党组书记各自就本单位今年以来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职情况逐一进行汇报,汇报过程中,县纪委常委不时插话提问,提问内容包括单位的党员人数;2016年以来本单位被立案审查人数;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对单位党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有多少人,运用第二种形态有多少人等。整个会议气氛严肃,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强,使汇报履职情况的党组书记充分认识到当前把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是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党组书记履职的必修课。这是一次直击心扉的履职汇报会。四个单位依次汇报完毕后,县纪委分管的常委分别进行了点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文杰同志进行了总评,他对四个单位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各单位存在的不足。明确提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纪检组)要负监督责任,这是党风廉洁建设的明确要求,大家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各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在履职中要加强沟通协作,在本单位开展作风整治中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把党风廉洁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文杰同志主持汇报会。县纪委常委出席汇报会,县工商局、住建局、卫计局、教育局四个单位党组书记及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
图为党组履职情况汇报会现场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a>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