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扶绥要闻 >  详情

扶绥:“三个抓手”助推“三转”

来源:本网站作者:吴生政 赵成孝发布时间:2016-11-18 11:38打印分享

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在抓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中,创新以“三个抓手”为工作载体,助推“三转”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扶绥县纪委认真总结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经验,保持执纪态度不变、工作劲头不减,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统筹安排,重拳出击,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联合办案,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今年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共150件,比2015年全年65件多85件,其中专项工作案件130件,占立案总数86.7%;涉及扶贫领域案件55件,占立案总数36.7%。处理扶贫领域违纪党员干部5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2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以抽调纪检干部跟班办案培训为抓手,提高能力水平。今年7月份乡镇纪委班子换届后,县纪委组织新一届乡镇专职纪检委员分批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对新提拔任命的11个县直单位纪检组长,集中统一安排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跟班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今年以来,以案代训的形式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参与县纪委办案50多人次、协助市纪委办案30多人次。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周汇报会为抓手,增强责任意识。实行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周汇报会制度,每周一定期召开周汇报会,选取若干个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代表本乡镇、本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一周来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今年9月实行周汇报制度以来,共召开汇报会10次,解决监督执纪问责难题7个,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条,转立案6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通过周汇报会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落实,推进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三转”。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