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对全区各地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各地要切实作好改进。扶绥县委对该调研报告所指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并结合本县实际,采取整改“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勇于担当。
针对各级党委(党组)存在观望心态和惰性心理,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了解不深、研究不透,解决的办法不多;个别纪委“三转”仍不到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主动性不够、主动查办案件线索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主要依靠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等待”案件线索、自主办案能力较为欠缺、举报渠道不畅等问题。该县采取:一是开展集体约谈,促进主体责任担当。对专项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他们深入一线找线索、查实情、听民意。敦促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掌握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深入探索解决办法,快速有效推进专项工作。二是开展纪检系统作风整顿,促进专项工作健康推进。在纪检系统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组织纪检系统干部职工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作风建设,树立纪检干部表率作用。
二、自查自纠,风险排查。
针对一些职能部门只负责资金分配,不承担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查处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时,处理对象多为乡镇、村级干部,这就造成认识误区,乡镇干部对村委上报的惠农补贴申请材料未逐一认真审核,层层核验变成了村干部把关,逐级审批变成了层层盖章等问题。该县采取:一是实行自查自纠。县农机局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仔细核查是否存在经销商违规虚增农机价格、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农机购置补贴情况。二是采取风险排查。各乡镇和涉农单位对民生资金监管风险进行排查,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制度措施,树立“一案三查”理念,发放民生资金的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民生资金监管职责。三是强化审批。该县加强对各类申报审批手续进行把关核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的核实工作,如实填写各类不同申请审批表格。
三、 阳光听证,堵塞漏洞。
针对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不切合基层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事中审批核验制度执行不严、事后抽查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该县要求各职能部门针对涉农资金补贴管理、审批、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好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堵住漏洞,强力推行阳光听证式惠农补助发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巡查调研,营造氛围。
针对群众对专项工作具体内容了解不多,对惠农政策的知晓 率较低,在申报、实施惠农政策过程中往往是村干部“说了算”,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基层干部群众对政策法规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淡薄,群众依法维权难以到位等问题,该县采取:一是开展巡查调研。该县纪委指导各乡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继续深入乡镇的每一个村开展专项工作巡查调研活动,实现巡查村级全覆盖,扩大知晓率。二是营造氛围。该县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使用方便快捷的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进行宣传,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继续将危房改造补贴作为专项工作查处的重点,并强化通报曝光,以本县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题材,进村入户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涉农单位审定2016年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到各乡镇村屯;由各村扶贫工作队及包村工作组负责,组织每个村的村民代表、党员群众参加惠农政策专题讲解宣传会议,持续深入开展好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工作,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把握惠农政策,使全社会参与惠农政策实施的监督。
(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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