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队伍建设 >  详情

关于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思考

来源:左江日报作者:梁钊丰发布时间:2025-09-28 15:35打印分享

关于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思考

——以扶绥县为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对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效能作出战略性安排。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监督效能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实践。本文结合扶绥县的实际工作,在梳理纪检监察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当前监督效能存在的堵点与难点,聚焦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进而从强化政治监督、提升执纪问责效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监督方式、贯通监督力量等方面提出系统性对策建议。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扶绥县纪委监委出台《扶绥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书使用,严格审查调查措施审批与使用程序,打通“纪法”“法法”衔接环节,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贯通协同、同向发力。

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扶绥县纪委监委按照横向联合、就近就便原则,采取“1+N”模式,将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整合为业务协作区。各纪检监察室根据办案需要,统筹调配所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人员参与办案;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在牵头纪检监察室的指导协调下,开展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

同时,扶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对问题线索处置、外调取证、谈话询问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导和复核;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查办的案件实行提级审理,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二、当前扶绥纪检监察监督效能主要存在的堵点和难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扶绥县“四风”问题逐年减少,违纪增量持续下降,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基层机关仍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干部形象的行为,提升基层监督效能仍面临不少堵点和难点。

(一)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对“关键少数”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手段。部分单位未能从政治高度剖析问题,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重点工作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监督存在盲区。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37人。

(二)日常监督不够严实精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班子及其成员、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把握不清,监督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乡镇纪委未能把准日常监督重点方向,基层“微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农村“三资”管理领域面广点多,监督管理相对薄弱,腐败易发。今年以来,仍有7名农村党员干部因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而被立案查处。

(三)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多依赖传统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隐蔽性腐败和新型违纪行为的发现能力有限。面对基层复杂事务和新兴领域问题,监督精准性不足,缺乏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支撑,深度分析能力欠缺。

三、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对策和建议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真督实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提升日常监督实效。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

(二)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能。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深挖彻查隐性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提升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精准量纪定责,准确把握审查调查立案标准。实行“一案一评查”,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聚焦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校园餐”、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重点整治贪污挪用、截留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滚动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基层治理持续向好。

(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准确把握教育目标任务,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纪律警示教育为抓手,不断铸就政治忠诚。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促进干部履职担当。实施“铁军领航”工程,开展业务培训、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和内部制度执行检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夯实基层监督效能基础。

(五)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化大数据监督手段运用,推动监督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大数据建模、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村屯集体资金智能监控平台等技术应用,整合各类监督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数据比对、智能监控等方式精准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线索,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六)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统筹,配齐配强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不断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运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探索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鼓励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

(作者系扶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