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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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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重拳出击守护好村集体“钱袋子”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作者:甘建军发布时间:2025-09-28 15:39打印分享

近日,扶绥县山圩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那利村委会干部罗某某与他人合谋,套取村委办公楼顶通信基站租金13440元用于个人开支。经调查,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回村集体账户。此后,山圩镇纪委针对该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强化纪法教育,完善监管制度。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面对该领域点多面广、易滋生“微腐败”的特点,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相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守护村集体“钱袋子”。同时,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警示教育,并出台完善《扶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


今年1—8月,全县共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相关问题线索13条,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批评教育和处理22人,挽回经济损失51.5万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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