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 体制机制建设,通过“三会两书一回访”,做实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党员干部“不想腐”的堤坝越筑越牢。
“三会”点名道姓通报,形成巨大警示震慑。一是召开立案、处分决定通报会。立案决定和处分决定分别作出后,由案件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分别到被立案人员和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党员干部会议通报案情,明确指出被审查、调查人、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严明纪律规矩,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2019年以来,该县立案审查调查的270个案件中,均要求到案发单位公开宣布立案审查调查及处分决定。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情况,对违纪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后,要求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监委相关领导到会点评,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把党纪教育融入党内政治生活。2019年以来,共督促、指导乡镇、县直部门13个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违纪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案件易发频发、系统性案发单位,召开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通过身边案例,深入剖析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让党员干部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教育。两年来,该县印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15期,其他典型案例通报32期;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对扶贫领域案件通报397场次,举办警示教育展32场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17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次。
运用“两建议书”,举一反三促整改。由案件审理室积极研判案发单位廉政风险、管理漏洞、政治生态等状况,向主责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进行提醒督责,责成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漏洞,以点上问题突破带动面上工作推进。同时,定期对建议书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真改实改,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9年以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35份。该县在查处县妇幼保健院财务人员陈某涉嫌贪污问题后,针对医院存在的财务管理漏洞,下发了《关于规范单位财务和人事管理的监察建议》,要求医院建立健全内控制约机制,从严落实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对人和事的管理。
定期“回访”解心结,释放组织关心关怀。作出处分决定并下达后,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根据所联系的乡镇、单位,到被处分人所在乡镇、单位对被处分人进行定期回访谈话等,主动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推动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心,勉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2019年,该县制定扶贫领域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管理方案,采取登门恳谈、单独访谈等形式进行回访教育49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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