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农业局根据我县扶贫领域巡视巡查反馈及移交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整改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把整改落实到位,达到实效。
一是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印发《扶绥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预算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收支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采购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资产管理制度》、《扶绥县农业局合同管理制度》等所有涉农资金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二是对2016-2018年涉及农业资金进行全面自查。此次自查涉及项目共计13类,涉农资金项目89个,其中收入16597.42万元,支出11465.95万元,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涉农资金等情况,不存在涉农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支付、使用扶贫资金,资金闲置等问题。
三是严格按程序使用扶贫涉农资金。按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实行资金使用班子会议讨论制,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班子集体讨论,一致通过后才能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每个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把关项目工程质量,避免以项目预算高估、虚报工程量或虚设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坚决杜绝违规安排扶贫项目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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