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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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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三督促”筑牢廉政防线

来源:驻县发改局纪检组作者:唐慧芳发布时间:2018-08-30 17:39打印分享

 

驻县发改局纪检组聚焦监督职责,督促7个综合监督单位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早抓小,积极实践和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纵深发展。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该纪检组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推动“第一种形态”从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向股室主要负责人延伸。督促7个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谈话提醒,使践行“第一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一项重要举措。

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该纪检组督促各单位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扶绥县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718日前,7个综合监督单位都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4个方面15个大项38个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剖析根源,主动认清责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辣味十足。

督促运用“第一种形态”。 该纪检组以督促报送报表,现场查阅资料、走访被谈话人对象等方式,指导各单位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按既定程序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好过程记录,建立工作台帐,按时报送报表。今年以来,7个综合监督单位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践“第一种形态”,共开展谈话提醒5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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