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工作重点,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梁建珍在驻在部门会议上强调。
据悉,今年以来,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抓早抓小抓实,积极运用 “第一种形态”,完善驻在部门与派驻纪检组协调沟通机制,明确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单位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和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具体方案,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好领导约谈制度,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党员在理想信念、政治规矩、组织生活、工作担当、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今年第一季度,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共开展提醒谈话41人次,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57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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