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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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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聚焦主业 助推公安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驻县公安局纪检组作者:发布时间:2018-02-28 16:43打印分享

2017年,驻扶绥县公安局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有力促进公安业务工作业绩再上新台阶:全年共破刑事案件440多起、逮捕320多人;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400多起、行政处罚2800多人;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8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起、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870多人;破获经济案件6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6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打击犯罪力度、治安防控、服务质效、办事效率等群众短信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2017年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全区第36位、全市第1位;实现民警“零违纪”,扶绥县公安局荣立全区2017年度集体二等功公安局。

强化监督责任,督促党纪政纪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公安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贯彻落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阳奉阴违、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讲条件、搞变通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同时抓住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对落实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干部提拔、评先评优、执法办案、重大项目经费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切实加强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建设,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经费开支公开透明、执法办案清廉公正。不断加大现场检查、投诉核查、专项督察力度,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强化节假日监督检查,营造节俭廉洁的节日气氛。紧盯节日,加强开展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廉俭过节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廉俭过节的“三个严禁”,坚决刹住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安部十项规定和“三项纪律”的“节日病”。持续深化“四风”监督检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的执法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

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抓早抓小,通过层层设防,级级“过滤”,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及早排除小隐患、纠正小毛病、处理小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二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严查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强化线索核查, 2017年,纪检组共核查线索3条,办结3条,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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