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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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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县财政局作者:甘璐发布时间:2018-02-02 09:43打印分享

2017年,县财政局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实行扶贫资金全面公开、全程审计、全覆盖绩效评价的办法,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着力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定并印发了《扶绥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加强对扶贫开发各类资金的监督,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收支月报制度”和“扶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每月按时报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贷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每月扶贫专项支出进度落后的单位,通过函询、电话等方式督促扶贫项目加快落实。2017年,扶绥县共筹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共15307万元,支出15181万元,支出进度为99.18%,支出进度在全区105个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机制。2017年,县财政扶贫资金政策专责小组在崇左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多次联合扶贫办、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从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看,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财政扶贫领域的资金管理、政策落实仍然有不到位的地方,个别单位还出现了资金使用走向有偏差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进度。对此,县财政局督促各有关单位、部门限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进行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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