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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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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以“四种形态”推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来源:交通局作者:林家吉发布时间:2017-12-20 15:56打印分享



今年以来,该局党组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积极运用纪检监察“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执纪监督,注重严肃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误养成大问题,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该局党组统筹谋划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项目建设、道路运输以及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该局党组已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做到逢会必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狠抓“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并跟踪督查,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管理能力。该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局党组都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集体决策。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今年以来,修改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六项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杜绝领导干部特权行为、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突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所、队“一把手”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促其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常态执纪监督。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等这些都是该局党组实践好“四种形态”,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并贯穿于工作始终。该局党组坚持“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就应该当好婆婆嘴 ”,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善于运用谈话批评、函询诫勉,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觉到纪律的严格约束。截止目前,该局领导班子针对党员干部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开展诫勉、提醒谈话267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65人次,红脸出汗2人次;谈话内容针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进行。该局党组全覆盖的防教,让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心存敬畏和戒惧,时刻坚守纪律。

四是完善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一月一上报、一季一汇报、半年回头看、年终作总结”的工作机制。首先,落实专人负责记录《扶绥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监督执行“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登记表》,月底将本月运用情况上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每个季度,在局党组会议上由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向局党组书记作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共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每半年,由局党组牵头,各党支部书记对半年来接受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的党员干部进行回头看,确保运用“四种形态”得到有效落实;年底由局党组对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情况进行集中通报,通过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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