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下午中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本系统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资金使用审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领域的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四个意识”,尤其是政治意识,切实做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工作要务实、过程要扎实、结果要真实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控农村低保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合法合规,阳光操作。1-9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5071户108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521人,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1686.5074万元。严格按照(桂民电〔2017〕17号)文件要求,认真实施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工作。于6月补发1-5月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0元共计162.7680万元,并从6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民政系统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扶贫领域不出现问题。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化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对已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对象进全面清理排查。1-9月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10户898人,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62户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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