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财政局通过“三规范”, 提高服务能力,推进政府投资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政府投资评审提质增效,保障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6月底,已完成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评审项目89个,送审总金额9.89亿元,核减金额1.14亿元,核减率达11.60%,有效节约了财政建设资金。
一是规范评审制度。修订完善《扶绥县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扶政发﹝2011﹞10号)和《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以约束财政投资评审行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质量管理。推行专业负责人制度,由投资评审中心专职人员任评审组组长,负责项目评审全过程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四审”复核机制,按照专业人员详细初审,副主任全面复核,中心主任重点稽核,局长审批的四级复核制度,严把评审质量关。
三是规范评审行为。经常开展廉政教育,警钟长鸣, 时刻牢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形成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评审队伍。截至目前,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依法文明评审,从未出现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索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树立了财政评审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a>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