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详情

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本网站作者:赵成孝发布时间:2017-04-12 10:40打印分享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近年来,扶绥县党委、纪委机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落实到基层,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牵住“牛鼻子”,责任压力层层传递

县委高度重视,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两个责任” 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县委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亲自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成立县委巡察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事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委(党组)负责人责任担当,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

(二)实行定期汇报。创新实行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履职情况汇报制度,县委下文明确要求执行,包括纪委(纪检组)周汇报制度、党委(党组)月汇报制度和县纪委向县委常委会半年汇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汇报会,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各单位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2016年,通过汇报会了解到的情况,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条,转立案6件。

(三)强化问责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抓“两个责任”落实中,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6年,全县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3个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紧盯“责任田”,责任细化分解到人

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责任划分,核心在责任落实,弄清“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必须抓细任务,突出责任,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一)明确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担当,首先要做到责任清。2016年6月,县委印发了《扶绥县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文件,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18项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7项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5项责任和纪委(纪检组)13项责任,通过这份“责任清单”厘清了责任边界,让履职者知责、明责,站好“一班岗”,种好“责任田”。

(二)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具体化、制度化。注重履责情况考核,紧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班子及“关键岗位”,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权重。对全县11个乡镇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对各乡镇、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履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

(三)严格落实“三转”。为了更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定位,根据自治区纪委要求,将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职能室改革调整为6个。精简和清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6个精简为12个,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向主业主责聚焦,执纪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使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作风更加过硬、力量更加坚强。

三、念好“紧箍咒”,把纪律挺在前沿

驰而不息转作风,念好作风建设“紧箍咒”,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两个责任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坚持教育和惩处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坚持开展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上专题党课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章党纪、中央八项规定、脱贫攻坚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组织拍摄制作的廉政微电影《两个爸爸》,荣获市级评选一等奖、自治区级评选三等奖、国家级三等优秀奖。加强各乡镇、各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每个乡镇、每个单位都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或橱窗,县城建立了廉政文化一条街,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二)开展作风集中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党员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作风整治活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利用晚上时间亲自上专题廉政党课,分别组织县卫计、住建系统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240人到龙州县自治区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三)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遏制“四风”反弹回潮,紧抓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2016年集中开展检查32次,累计检查场所120余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36件。共13批次对30起违反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累计对不按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110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四)从快从严执纪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执纪审查取得了新突破,乡镇纪委立案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50件,同比增长76.47%;转立案51件。全年共立案170件,同比增长161.54%,涉案金额591.6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06万元。结案1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审理回访168人,没有出现被处分人不服处分决定而申诉的现象。坚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在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约谈提醒等729人次,为229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纪委也是“干部之家”。

四、把好“队伍关”,着力打造执纪铁军

以“查找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提高政治意识,做到讲政治守规矩;查找监督责任履职是否到位,提高责任意识,做到监督工作严、细、深、实;查找执纪效果是否显著,提高主业意识,做到从严执纪、严肃问责;查找创先争优是否强烈,提高标杆意识,做到敢创一流业绩;查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否明确,提高担当意识,做到纪委也是干部之家”的“五查找五提高五做到”为载体,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2016年,针对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年龄老化、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结合换届工作,对县直单位16个纪检组长进行调整,新提拔交流的纪检组长在年龄、学历上得到了优化。2016年7月换届工作后,县纪委组织新一届乡镇专职纪检委员分批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跟班学习。对新提拔任命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集中安排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跟班培训。突出抓好村级纪检监督组织建设,成立由396名监督员组成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将纪检监督组织覆盖到农村最基层,村级纪检监督员在扶贫领域监督、村务公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Copyright©2007 www.fsq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扶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扶绥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公网安备45142102000123号